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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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初审,现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之规定,将以下情况予以公示:
申请人 | 湖州吴兴大都市夜总会 |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滨河路732-738号 | ||||||
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活动 | 企业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
场所面积 | 164平方米(以消防为准) | 拟设立 包厢数 | 9间 | ||||
申请人(投资人) | 姓名 | 陈龙 | 性别 | 男 | 年龄 | 36岁 | |
身份证号330501********** | 籍贯 | 湖州 |
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2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本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地址:安吉路299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人:胡春春,联系电话:2029369)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8月3日